新利被评为信息披露考核优秀企业
为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,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,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水平,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深交所对所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为:参与2014年度信息披露考核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共732家,其中考核结果为A的公司为162家,新利位列其中,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为“2014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优秀企业”。
多年来,公司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,规范公司运作,及时修订《公司章程》、《公司治理细则》等内部控制制度,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,主动透明披露公司重要信息,提高信息披露质量,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,优化投资回报机制,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使投资者能够更充分地了解公司,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。
同时,公司在努力做好民爆行业一体化战略的基础上,认真做好合作项目的市场考察,抓住机遇、抓紧时机、吸收兼并、努力用好资本市场工具,扩大公司规模、防控产业风险,提升公司盈利能力,做强做大,实现稳健较快发展。
投稿人:张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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